1.向机关党委写一份《关于建立**党支部的请示》。请示内容包括:建制单位基本情况、人员数量、现有正式党员、预备党员数量,建立党支部的依据和理由、党支部委员会计划方案等内容。
2.待机关党委批准建立党支部以后,应召开支部党员大会,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差额选举产生支部委员会。
3.召开党支部委员会,等额提名或直接选举产生党支部书记,并对委员分工。
4.通过电子公文系统向上级党委提交党支部委员会组成的请示。请示的主要内容包括:选举支部委员会的依据;支部党员大会进行选举的简要情况,包括时间、出席大会的党员情况、候选人名额与应选人名额差额情况、选举结果等;党支部委员会选举书记衣党支部委员的分工情况。
5.上级批复。党支部委员会开始工作,履行自己职责。
关于支部选举,请参考: